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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1年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通知

作者:   来源:    时间:2011年01月18日   浏览量:0

关于申报2011年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通知
 
各市、义乌市卫生局,浙江大学,高等医学院校,省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:
为做好2011年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工作,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申报2011年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的成果必须是经省、市科技行政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科技成果登记,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:
(一)2008-2010年通过科技计划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,且未申报过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中医药、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(成果)。
(二)曾申报过2008-2010年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但未获奖的科技成果,符合申报原则并有最新进展的可重新申报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人须如实填报《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》(附件1),同时将成果登记证书、验收(鉴定)确认书、验收(鉴定)证书、总结报告、项目技术资料、查新报告、论文论著及引用情况证明、知识产权证明、成果推广应用证明、效益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等装订成册。二次申报的成果请在申报书推荐单位意见栏内予以注明,并补充最新进展材料。
申报书中涉及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必须前后一致,并与验收(鉴定)证书次序相同。申报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复印,评审后有关材料一律不予退回。
(二)各市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,填写《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。要求报送申报书一式15份、附件材料一式3套及汇总表1份,同时请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[email protected]。高校、省级有关单位可直接报送。
(三)我局继续委托省中医药学会受理2011年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。请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有关申报资料寄送至学会,并按每项200元的标准缴纳评审费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评审费请由单位统一汇至浙江省中医药学会,开户银行:杭州工行武林支行,帐号:1202024309014406156,汇款时请注明“XX单位-中医药科技奖励评审费”字样。
(二)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“浙江中医药网”(www.zjtcm.gov.cn)下载。
(三)联系方式
1.省中医药管理局 王纪兴,0571-87709076
2.省中医药学会(杭州市武林广场8号, 310003)
王晓鸣,0571-85165041
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,积极组织申报,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。
 
附件:1.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
2.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汇总表(共计 项)
 
请有意申报者到医务科领取科技奖申报表。
 
二○一一年一月十八日